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224210200015433-XM001
项目名称:2024年煤改电蓄能式电采暖设备更新
预算金额:55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具体安装、调试时间以居民选购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所属行业:工业。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所投设备的原生产厂商(注:原厂商系指设备生产制造厂家。不具备产品商标和定价权的OEM代加工厂不属于原生产厂商)。
三、獲取招標文件
时间:2024-08-07 至 2024-08-13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2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等相关政策。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10-839767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创恒邦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外沙子口路76号院18号楼东侧门6层
联系方式:张博忞、陈美竹、李雨、吕亚芳,13121535313/010-88126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博忞、陈美竹、李雨、吕亚芳
电 话: 13121535313/010-88126730
2024年延庆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优质燃煤)(二标包)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924210200009104-XM001
项目名称:2024年延庆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优质燃煤)
预算金额:230.0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30.0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优质燃煤配送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必须拥有合理化设施及全套检测设备,能够出具批次煤质检测报告;
(2)拥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封闭场地及仓储场地,能出具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租赁协议。
三、獲取招標文件
时间:2024-08-07 至 2024-08-13 ,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2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6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6)《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7)《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2)《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13)《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63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微企业,本项目对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将视同为小微企业,本项目对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对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若其他乡镇有购买优质燃煤的需求,由各乡镇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具体事宜由采购人与本项目中标人协商解决。
6.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项目编号/包号以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给出的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延庆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西街2号
联系方式:高立,69140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达(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1号联华大厦412室
联系方式:赵飞,18518697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飞
电 话: 1851869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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