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右翼前旗居力很镇人民政府科尔沁右翼前旗红心村清洁取暖改造煤改电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电气设备 | 购买农牧民清洁取暖及配套设施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480,000.00 | -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獲取招標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煤改电东湾镇中心学校,乌兰乌苏镇中心学校三宫店分校,乌兰乌苏镇中心学校乌兰乌苏分校,西戈壁镇三个泉子小学,博尔通古乡哈拉干德小学,金沟河镇中心学校红星分校,大泉乡中心学校西泉分校,大泉乡中心学校东泉分校,老沙湾镇中心学校(开干齐学校) ,共计9个学校的煤改电服务。(施工总承包、设备及安装调试使用、质量缺陷责任 期内的缺陷修复及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备注:
【标项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考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 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 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 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 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办理指南-供应商-CA 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入 CA 办理界面,按需选择办理任意一家 CA 厂商的数字证书;
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 以 上 操 作 系 统 。客 户 端 请 至 新 疆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 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 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CA 不一致 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上传递交 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 云平台 ”拒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 (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 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功能中,使用制作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 为 30 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 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数量:
预算金额(元):3967409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3P5P6P
备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XG-2024-ZFCG035
项目名称:六十户乡八段村蔬菜温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428000
最高限价(元):1425563.2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六十户乡八段村蔬菜温室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280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在六十户乡八段村四组建设蔬菜温室大棚2座,结构形式为钢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1400平方米,用于种植果蔬,配套其运行所需的电采暖系统、照明系统、室外场坪硬化、铁艺围墙及大门,给水排水管网等。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磋商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2024年10月1日前完成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的投标;
(2)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的投标;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应为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
地 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西街471号
联系方式:0991-3945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高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二期)G座20层
联系方式:0991-6688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亚娟、王盛嘉
电 话:0991-6688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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